KTV版权纠纷 索乐迪40首侵权歌曲被判赔

2011/07/05发表

  日前,中国音集协辽宁地区负责人向本报记者独家透露,省高法宣判了全省首起“卡拉OK音乐版权”侵权案,“索乐迪”40首侵权歌曲需赔偿4万元。

  有些歌曲属于“偷着唱”

  时值盛夏,一些市民在下班后走进KTV唱歌,愉悦心情。然而,很多市民不曾想到,KTV唱歌房内播放的歌曲,需要缴纳版权费,否则就面临侵权处罚。

  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索乐迪餐饮娱乐中心(下称“索乐迪”)侵权案作出判决:“索乐迪”40首侵权歌曲需赔偿原告4万元。

  省高法的判决书表明,索乐迪从未向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旗下的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天语公司”)缴纳版权使用费,《解脱》《super star》《恋人未满》《半糖主义》等40首MTV作品属于侵犯了版权。

  省高法首判歌厅侵权案

  中国音集协辽宁办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沈阳市地区卡拉OK侵权案件的首次判决,判决表明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支持。

  此次宣判来源于去年7月份的“版权诉讼案”。这位负责人介绍,早在去年7月份,天语公司就对索乐迪、毕豪斯、八佰伴等11家侵权练歌房侵权进行了诉讼,11家练歌房合计被要求缴纳40万元经济补偿费。在这次案件中,只有索乐迪提起了上诉,省高法维持了原判。

  在沈阳市中法的判决书中,这些企业不仅需要缴纳有关赔偿费用,更需要删除有关歌曲。这意味着,索乐迪要唱《解脱》要么交钱,要么处罚。来自中国音集协的信息显示,截至目前,我省有35家侵权企业需赔偿总额近百万余元,已有11家卡拉OK被强制执行。

  每首歌曲最高赔2000元

  “如果这些侵权企业被处罚后,仍继续侵权播放KTV,就将面临新的诉讼。”这位负责人介绍,沈阳和大连娱乐场所的缴费覆盖率已达到50%-60%。

  目前,全国各个省份的卡拉OK版权费收取标准最高的是上海,其标准是11.1元(天/终端),辽宁的收费标准是9.2元,每年缴纳一次,并与包间数有关。例如一卡拉OK经营场所有100个包间,这个费用的计算方法就是100个×365天×9.2元=33.58万元/年。

  令人关注的是,一家KTV都会有3万-5万首KTV歌曲,如果按照版权企业追究看的话,可能会涉及到大批音乐版权,索乐迪此次诉讼案仅是40首歌曲的版权而已,法院判决侵权歌曲每首赔偿数额最高为2000元。

      来源:沈阳晚报                                        (责任编辑: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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