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2011年专利地区法院指令使中小企业受益

2011/07/08发表

  英国《2011年专利地区法院指令》已于6月14日生效,该指令将使中小企业从中受益,向其提供了一条较为便利的司法途径保护其发明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该指令规定向地区专利法院提出的损害赔偿金上限为50万英镑,这意味着在诉讼中要求损害赔偿金达到这个数额的小公司不太可能会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后者诉讼费用将会更昂贵。

  该指令对地区专利法院和高等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类型予以了明确界定。此前,涉及金额不足50万英镑的案件可向专利地区法院或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其面临的经济风险是未知的。这一指令并未剥夺中小企业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而是增加了包括高科技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在面对潜在诉讼时可供选择的诉讼策略。

  这一变化将确保涉案金额低、案情较简单的案件,会自动落入审判级别较低、费用较少的地区专利法院的司法裁判范围内。因此向地区法院还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争论将会减少。过去一些公司由于不确定诉讼将耗费多少费用,而导致其延迟保护自身权益。

  英国知识产权大臣威尔克斯男爵夫人对此表示,维持高效的企业知识产权框架不足以推动创新,必须为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司法系统帮助其行使权利,从而让小企业及企业家有更多的时间专注于业务活动。它还将提供清晰的法律程序,明确风险,使小企业具备与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处于平等位置的信心。

  在关于地区专利法院改革的公众听证会上,中小企业对该指令规定的赔偿金额限制表示了支持。2014年将对这一规定的有效性进行正式评估。现阶段相关部门正拟对这一指令涵盖范围进行扩充,使其可以将版权及商标案件包含在内。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责任编辑:路曼)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出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新闻纠错:13621279650 13621252760,邮箱:chinaip@chinaipmagazine.com

会员留言


只有会员才可以留言,请 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