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刑事第一案宣判

2013/10/17发表

  10月15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海淀法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刑事第一案公开宣判。这是海淀法院成为北京市首家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审判试点法院以来,审结的首例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8月12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单位北京嘉德安泰商贸有限公司及被告人胡开波等五人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经海淀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通过网络等途径,销售假冒硒鼓。经鉴定,393个假冒三星牌硒鼓市场价格为人民币176410元。最终法庭判处被告单位北京嘉德安泰商贸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案件主犯胡开波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刘辉等四名从犯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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