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或将使澳大利亚电影走向没落

2014/08/29发表

  《红犬历险记》(Red Dog)制片方日前警告称,如果互联网盗版继续肆虐,澳大利亚电影终将沦为与“YouTube上一段小猫视频”一样的质量。

  正在筹备拍摄以西澳大利亚皮尔巴拉地区为背景的《红犬历险记》续集的尼尔森.沃斯(Nelson Woss)表示,电影非法下载已经导致为在澳大利亚制作故事片吸引投资变得越来越难。

  他说:“如果有一天,制片人尽心尽力制作出有趣、让人喜闻乐见的电影,却由于盗版的存在致使影片无法收到可观的回报,那一切都将结束。行业将无法健康发展,最终,高质量的澳大利亚电影也将不会出现。”

  就在沃斯发表上述评论前,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上个月发布了一份旨在遏制网络盗版的讨论文件。文件对娱乐公司使其作品价格合理化以及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确保其系统不会被用于侵犯版权”的必要性给予了突出强调。

  据政府估算,澳大利亚版权行业雇佣了约90万就业人口,行业价值超过900亿美元。

  沃斯呼吁互联网服务提供商、Village Roadshow等版权所有人以及谷歌和雅虎等网络巨头通力合作,共同打击非法下载的上升势头。

  他说:“我们永远都不会彻底消除盗版。但是令我沮丧的是,如果说2011年盗版程度是X,现在这一程度已经变为X的三次方。”

  “这着实令人感到难过,因为这绝对会产生新的下限效应,导致未来的制作难以落实和开展。如果我们现在什么都不做,那么电影的质量最终将沦为与YouTube上的一段小猫视频别无二致。如果那才是你们和你们的孩子想要观看的,就继续盗版吧。”

  然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权利人对如何阻止网络盗版却有着不同看法。

  Village Roadshow联合首席执行官兼主席格拉汉姆.伯克(Graham Burke)呼吁政府采用与韩国类似的战略。韩国战略的核心是一项三振政策:在发出三份警告信后,政府可责令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中断对非法下载者提供上网服务,最长断网时限为6个月。该政策已经显著减少了非法下载。但是伯克认为,三振之后不应断网,而是应该降低网络盗版者的网速。

  但另外一方面,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却坚称这并不是他们的职责。他们的作用只是向人们提供使用互联网的“通道”,而且他们有高等法院在2012年所做的一纸判决的支持,该判决称,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并不对其用户的网上行为承担责任。

  在上述高等法院案件中代表澳大利亚反盗版联盟(AFACT)对抗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iNet的迈克尔.威廉姆斯(Michael Williams)律师表示,因为有了该案判决结果的存在,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并不必须参与到打击网络盗版一事的协商中。

  同时,iiNet首席监管官史蒂夫.多尔比(Steve Dalby)也表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已经试图与权利人合作来解决盗版问题,但是几乎没有取得任何成功(伯克的说法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拒绝合作)。多尔比说道:“如果我们都能够态度友好地进行合作那就太好了,可惜内容行业对此并不感冒。他们想让我们担当警察的角色,而我们要说的是,这并不是我们的职责。”

  多尔比表示,更大的问题在于娱乐公司的经营模式存在缺陷,因为电影已经变得太过昂贵,应该降低合法内容的价格以减少非法下载电影的吸引力。

  他正在关注的是,联邦政府的讨论文件可能会引发对强制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开始应对侵权问题的立法进行修改。在他看来,迫使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负责的做法将设置一个危险的先例。“让第三方为你的权利负责的原则接下来将延伸至其他经济领域。”

  “开始让一个无关方为他人的私人权利负责,这对政府来说将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方向。”

  原标题:电影制片人称盗版将使澳大利亚电影走向没落

  本文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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