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存证机遇与挑战研讨会在京召开

2020/01/07发表

  电子存证领域始终有两个绕不开的话题:一是技术厂商如何运用技术手段提高电子数据的证明效力,让电子证据更好的被司法端认可和采信;二是司法对电子证据的认可标准如何更加清晰与明确,从而不断提高司法审判效率。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为电子存证行业释放了难得的利好信号,一时之间,电子存证话题引发热议。

  为了探讨电子存证发展话题,12月28日,美亚柏科存证云在京主办了“电子存证的机遇与挑战”研讨会,力邀多位知名专家学者及企业代表,紧扣时下热点,让法律与技术开展了一次深度“对话”。

  王勇:电子数据存证技术的应用与挑战


王勇  美亚柏科数字法律服务事业部副总经理

  在主题演讲环节,美亚柏科数字法律服务事业部副总经理王勇围绕“电子数据存证技术的应用与挑战”展开主题演讲,从法律条例、技术说明等多个角度为大家解读了电子数据存证的定义问题。同时展示了不同技术厂商提交的电子证据因主体资质、取证环境清洁性、取证过程客观性等内容的不同获得了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从而引发大家对于司法对技术的信任边界问题的思考。

  王磊:电子证据认定与互联网企业法律实务


王磊  新浪互联网法律研究院秘书长

  随后,来自新浪互联网法律研究院的王磊秘书长结合互联网企业存证实务、电子证据运用的困境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建议建立电子数据审查标准及司法认可原则以及行业组织等,同时操作者应该针对不同的存证场景选取合适的存证方式和工具,并根据不同的事实及对象,设计不同的存证步骤,以在最大程度上使被存证的内容获得认可。

  熊丙万:第三方电子存证成本与可靠性比较


熊丙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熊丙万教授对两位产业界代表演讲内容表示认可。同时他以两位嘉宾为例,俏皮生动地引用了最具共鸣的借贷问题,即借款后能否通过多名人证的证词、多方旁证以及多个证据的累加从而提升证据的可靠性与真实性。并大胆地提出能否通过多个第三方电子存证平台的共同参与存证,从而提高电子证据在司法端认可度的可行性问题。

  司法界对产业界、学术界的问题作出回应

  无论产业界还是学术界,都不约而同地提及了司法对于第三方电子存证平台与电子存证技术的信任问题。随着疑问的抛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苏志甫审判长以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尹斐法官,结合自身经历以及接触到的实际判例,介绍了司法数据审查采用的技术中立、技术说明和个案审查三大原则。同时也就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应:虽然目前司法界对于电子存证技术以及电子证据的运用没有明确的认可标准,但司法界正在积极加强对电子数据规则适用的研究,探索利用新兴技术提高案件事实查明精准度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民事审判的能力和水平。

  

尹斐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苏志甫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

  以交流促发展,努力构建司法界、学术界、产业界沟通桥梁

  本次会议行业大咖云集,吸引了80余位电子存证相关企业代表报名参会,其中包括阿里、腾讯、京东、西门子、银泰等大型企业高管,表明电子存证相关话题已受到社会各界的的广泛关注。此次会议不仅为各方代表提供一次学习交流的机会,同时也为电子存证技术与法律融合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遇。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出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新闻纠错:13621279650 13621252760,邮箱:chinaip@chinaipmagazine.com

会员留言


只有会员才可以留言,请 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