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提升体育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2010/03/26发表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对各类体育企业的导向作用,提升体育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保护。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完善中国奥委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等群众性体育组织的市场开发模式,理顺和明确各相关主体在市场开发活动中的身份及其相互关系。
  《指导意见》强调,要强化知识产权对各类体育企业的导向作用,提升体育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加大自主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加强体育产品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增加体育产品商标内涵,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体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通过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等措施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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