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跨国专利官司再赢一局 专利案尘埃落定

2010/04/08发表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消息,该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已就“艾蒙提请朗科专利无效”一案于1月7日作出审查决定:维持朗科专利权有效。至此,这桩耗时4年多并轰动IT业界的专利案尘埃落定。
  有关专家指出,朗科接连赢得国际专利官司的事实表明,朗科在闪存盘及闪存存储相关领域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其发明专利在国际上具有权威性。


  维持朗科专利权有效


  2003年6月,以色列厂商艾蒙系统(M-Systems)针对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的闪存盘及相关领域的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艾蒙公司提请无效的专利,是朗科闪存盘及相关领域的基础性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99117225.6,下称闪存盘发明专利)。此项专利的申请日是1999年11月14日,经过法定公开程序及实质审查程序,于2002年7月24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权。
  自2003年6月6日起,艾蒙与朗科的专利争执一直相持不下。但在2004年12月7日,朗科闪存盘发明专利却获得美国国家专利商标局的专利授权。据美国国家专利商标局官方网站公布的资料,在对朗科上述以中国闪存盘发明专利为优先权基础的美国发明专利授权之前,美国审查员曾对全球共计19项相关专利文献进行了缜密的对比审查,其中包括了艾蒙公司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朗科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主要证据。
  如今,这起历经7年零7个月、轰动国内外的专利无效请求案件,终于水落石出。经过多次书面答辩和口头审理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布该案件的审查程序已完毕,并作出了维持朗科该专利的全部权利要求有效的审查决定。这样,朗科闪存盘发明专利再次获得权威性的肯定。


  闪存企业围绕专利“角力”


  据了解,2006年,美国SanDisk公司正式收购艾蒙公司,二者合而为一。2007年10月,SanDisk在美国威斯康星州地方法院提出专利诉讼,并同时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递状控诉:以侵犯SanDisk美国专利权为由控告25家公司,这些公司分布在美国、中国内地及台湾等地。据媒体报道,SanDisk表示此举意在向被告索偿,并促请ITC发布禁制令,阻止相关侵权产品进口美国。
  而此时此刻,SanDisk(艾蒙)让朗科闪存盘发明专利无效的“尝试”出现失利,审查决定为朗科公司闪存盘发明专利维持有效。此间人士指出,从SanDisk收购艾蒙、到SanDisk控告25家公司侵权,再到SanDisk(艾蒙)无效宣告请求裁定结果为朗科专利权有效,这一系列事件的发展,显示出闪存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竞争日益白热化;拥有闪存盘及相关发明专利的朗科公司在行业内具有标杆作用,其一举一动均受外界关注。


  记者观察


  以核心专利构建核心竞争力


  事实上,朗科公司近年来几乎已成国内知识产权捍卫战中维护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的代名词。
  自2002年以来,朗科在中国起诉了一系列公司侵犯其闪存盘发明专利,2006年朗科在美国起诉了PNY公司,2007年又在台湾起诉了PQI公司,目前朗科针对PNY和PQI的专利侵权诉讼正在进行中。
  自1999年朗科发明闪存盘以来,国内外众多的IT及数码厂商开始进驻闪存盘及其应用行业,而众多企业所用技术大都涉及朗科公司闪存盘发明专利。在朗科通过合法程序和途径来捍卫知识产权之时,朗科同样承受了对手一次又一次的考验。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多家竞争对手针对朗科闪存盘发明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为何朗科闪存盘发明专利会遭致如此多的无效宣告请求?据了解,朗科闪存盘发明专利为闪存盘及相关领域的基础性发明专利,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内外各闪存盘、数码等相关领域厂商均需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给朗科。免除这笔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最简单办法”,无非是“尝试”着让朗科的专利无效。而朗科一次又一次赢得专利官司的事实表明,高科技企业只有通过申请基础专利和核心专利,才能真正构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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