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将开展案件督导工作

2010/12/27发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抓紧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的通知》精神,根据前一阶段执法检查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执法督导与典型案件督办工作。这标志着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进入执法督导与典型案件督办阶段。
  为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前一阶段的案件查处情况,将选取其中的典型案件,特别是涉外、跨省、反复侵权、群体侵权、假冒专利以及展会案件,从12月底开始,组织开展执法督导与典型案件督办工作。对于符合立案要求的,将抓紧督促立案,加快办理;对存在反复、群体、恶意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者,将要求加大办案力度,震慑不法分子。
  11月中下旬以来,各地方局以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工业设计产品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了流通、生产、进出口环节的侵权与假冒产品行为的执法排查;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各“5·26”执法推进工程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示范创建城市、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针对大型商场、商品集散地开展专利执法集中检查;各地方局开展各类大型展会,特别是全国类展会、涉外展会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检查工作。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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