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在线商店被指侵权

2011/05/05发表

  “目前我们对苹果公司还没有采取行动,因为我们正在筹备成立一个公司,今后专门负责互联网文字作品版权维护工作。”昨日,韩寒的经纪人、上海万榕书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路金波对本报记者披露。

  路金波此前曾向本报记者透露,在苹果在线商店上,有数十款韩寒的版权作品,“但没有一款跟我们联系过购买版权事宜。”路金波称,目前,十余家出版机构和部分著名作家组成的联盟已经达成共识,将专门成立一家公司,进行互联网上的版权维权工作;出版人沈浩波、作家韩寒、慕容雪村都将是这个公司的发起人,公司将于本月内成立。

  创业板上市公司乐视网也于4月底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苹果公司旗下苹果在线应用商店(App Store)在未经乐视网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付费下载的方式,非法传播《画皮》等乐视网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影视作品。乐视网法务总监刘晓庆表示,东城区法院已经受理了乐视网诉苹果公司《画皮》应用侵权一案,乐视网索赔10万元。

  国内资深iOS开发者卫儒表示,在苹果给开发者的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开发者应保证所开发应用没有侵犯任何其他实体的专利或版权;苹果将不会对此类侵权行为负责。卫儒分析称,上述免责条款已经基本将苹果从各类应用侵权事件中“撇清”。

  据此前媒体报道,苹果中国分公司曾表示自己无权处理AppStore的法律事宜,需向苹果在美国的法务部交涉。截至发稿时,苹果公司公关部人员未接听本报记者电话。

  苹果在线应用商店

  与苹果iPhone手机一起流行起来的一款互联网服务。苹果规定数以亿计的iOS设备用户仅能从该应用商店中购买或免费下载程序;在另一端,苹果鼓励全球的程序开发者为应用商店“生产”商品即各类应用程序,开发者可以自主决定应用的价格,苹果根据这个价格,与开发者以3∶7的比例进行分成。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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