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悉,深圳腾讯公司诉武汉市民许某、上海虹连、上海我要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本月15日由江岸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我要公司、虹连公司赔偿侵犯著作权损失30万元,赔偿不正当竞争损失20万元,同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据悉,这是腾讯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诉“彩虹显”软件侵权的首起案件。
2008年初,上海虹连公司开发了彩虹显IP软件(俗称“彩虹显”),上海我要公司参与了该软件的后期开发和运营。一旦QQ用户使用该软件,就可以显示对方隐身状态和IP地址。22岁的武汉市民许某,在其开办的网站上链接了该软件的免费下载服务。腾讯公司认为该软件侵犯自己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2008年底,将三方告上法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鉴定所经鉴定,确认“彩虹显”侵犯腾讯公司著作权修改权。
此外,法院审理认为,虹连公司和我要公司因商业目的,利用原告已拥有的QQ用户群,将彩虹显IP软件“搭上QQ便车”,是一种不付出实质性正当努力而“搭人便车”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而许某的行为也构成侵权,但因系免费下载、且很快停止下载服务,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彩虹显IP”引发网友口水战
楚天都市报讯 腾讯将虹连公司、我要公司告上法庭,此事一度引起网络口水战。
QQ名为“Sonrie”的用户是“彩虹显IP”的忠实“粉丝”,“我非常喜欢这个东西,我觉得比正常版的QQ好用多了!”Sonrie告诉记者,“因为有了这个功能,我可以把那些长期‘潜水’的好友给揪出来。”网友“蟋蟀”自称是一名文员,他表示讨厌“显IP”这种功能,“我经常忙着工作的时候把QQ隐身,但总有些好友主动找我聊天,我哭笑不得地问他们怎么知道我隐身的,他们得意地告诉我用的是彩虹版,功能强大得很!”
许多网友表示,从保护权利人创造性角度出发,支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