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前夕,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今天向《法制日报》记者披露,该院2011年共受理知识产权纠纷569件,受理案件数量是2010年的2.28倍,增幅非常显著。以重庆金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等为代表的企业,其以固定的维权模式在重庆五中院辖区进行批量诉讼,2011年有179件相关纠纷诉至法院,其比例占新收一审案件40%左右,诉讼维权商业化趋势明显。
此类案件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维权对象从最初的图片扩展到音乐作品、动漫产品(外观设计)等相关文化领域。商业维权并非2011年度的新兴产物,早期的华盖创意等图片公司以侵犯图片著作权批量诉讼案件已经大量出现,近年来逐渐向音乐作品、动漫产品等其他文化产品领域。二是被告普遍缺乏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被告主要是小型KTV或者个体工商户,其法律意识较为淡漠,往往存在吃免费午餐的心理,易于先于侵权纠纷的被动局面。三是被告接受调解、庭外和解的比率较高。由于原告在类似案件中的胜诉率较高,案件诉讼标的额较低等原因,原、被告容易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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