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杂志第二期研讨会:“电视节目模式”版权问题 报名在即

2012/07/30发表

       近年来,国内火爆的综艺节目纷纷被曝在国外找到“母本”,火爆了两季的《中国达人秀》让国内电视节目制作商尝到过引进国外原版节目的甜头,有这档“出身名门”的综艺节目的成功榜样,来自同一家出品公司的《中国好声音》几乎原封不动复制了这条路。星空传媒最早看中这档原创于荷兰的《The Voice》时,就是因它2010年一经推出,就在荷兰创下了收视奇迹,其“盲选”的新颖选拔模式与导师的专业程度吸引了大量观众的目光。《The Voice》截至目前已经被世界上26个国家购买了节目版权。

  然而在浙江卫视斥巨资购买《中国好声音》版权后,在节目尚未亮相之前,节目版权《The Voice》所有者、荷兰Talpa公司发现,如今国内已经出现了多档打着盲听盲选旗号、形式及内容涉嫌侵犯《中国好声音》版权的“山寨”节目。为此,荷兰Talpa公司以及该节目的版权代理商IPCN公司,已经向某山寨节目发去律师函,要求对方在7月12日之前停止侵权行为。

  同为浙江卫视打造的《我爱记歌词》也曾遭遇“版权风波”,以“平民卡拉OK”的模式唱响大江南北的《我爱记歌词》随即遭受湖南、江苏卫视的跟风打造了《挑战麦克风》、《谁敢来唱歌》。三家卫视究竟是谁抄谁,曾引发了口水战。因此,有业内人士爆料称“我爱记歌词”是盗版,其节目的灵感源自于《唱歌的小蜜蜂》。

  纵观我国各大卫视推出的综艺节目,不免可以看出各节目间存在很多出现相似的环节和规则,随着综艺节目版权之争的交锋,让我们开始重视 “电视节目模式”这个话题,有人认为节目模式只是一个节目制作的方案,是一个idea,而不是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表达),不应该享有版权保护。但从国际的判例上来看,部分判例偏向对于电视节目模式的保护,究竟电视节目模式是否应受到保护?应以怎样的形式保护?本次讨论会将围绕电视节目模式的本质和定义讨论其是否应受保护,采用哪种方式保护电视节目模式更为实际?

  欢迎业界各位学者、专家以及法律界人士参加!

【报名联系方式】  时间:8月14日   14:00-17:3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 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7层
  电话: +86 5218 8282
  电邮: jessie.chen@hurrymedia.com
  截止日期:8月13日
     
                                                                  

 报名表下载:8月研讨会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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