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牡丹红茶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13/01/14发表

  近日,洛阳牡丹红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正式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牡丹红茶作为洛阳市农产品中的一颗新星,是如何获此商标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牡丹红茶及其他产业的发展有何影响?

  历史久、特色足,具备申报条件

  该负责人介绍,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需要具备两个重要条件:一是该产品在本地具有一定的发展历史,二是该产品要具备当地独特性,即该产品只有在当地的环境下生长,才能达到一定品质标准,在其他地方无法达到此标准。

  “洛阳地脉花最宜,牡丹尤为天下奇。”据《洛阳农业志》记载,洛阳市的牡丹人工栽培始于隋,盛于唐,甲天下于北宋,牡丹种植历史可谓历史悠久,洛阳市也成为我国牡丹资源的重要分布地和最早栽培地。此外,洛阳市地处中原,气候温和、土质肥厚、雨量适中,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使洛阳牡丹别具特色,以花大、色艳、形美、香浓而著称。

  洛阳市也有发展茶树的历史,西部山区有近万亩丘陵、坡地,土壤、温度、光照、降雨等自然条件适宜茶树生长。20世纪70年代,嵩县曾经有过一定面积茶树的种植,目前,车村镇陈楼村、白河镇大青村存留的少量茶树依然茂盛。

  近年来,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洛阳市茶产业发展驶上快车道。2011年,河南省茶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出台,洛阳市被列为“茶叶生产加工辐射带”;今年6月,嵩县车村镇和九店乡建成2000余亩的示范茶园,种植有福鼎大白、肉桂、金观音、老纵水仙等品种;7月,洛阳市加入“茶叶之路”国际友好城市联盟……洛阳市茶产业发展面临诸多契机。

  “得天独厚的历史、自然、政策等条件,助推了洛阳市牡丹红茶的发展。”该负责人说。

  助推产业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洛阳牡丹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获得,可带动全市牡丹红茶朝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这对洛阳市其他产业的发展也有借鉴意义。”该负责人说。

  洛阳牡丹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虽归其申报主体——洛阳牡丹红茶协会所有,但全市范围内的牡丹红茶产品企业,如果其生产标准、产品标准符合牡丹红茶的相关标准,均可向该协会申请,经批准后使用该商标。这将有利于牡丹红茶的标准化生产,也有利于相关部门对牡丹红茶进行统一管理,规范牡丹红茶市场。

  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还有利于扩大产品宣传,将洛阳牡丹红茶打造成独具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洛阳市的一张城市名片,通过对产品的高、中、低等不同档次的开发,使其成为游客馈赠亲朋的佳礼。

  此外,借鉴其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经验,具有该商标的产品要比其他同类产品价格高出不少,受经济效益增加影响,可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到牡丹红茶产业中来,一方面可以调整农业结构,带动洛阳市的茶树种植,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也可进一步拉长牡丹产业链条,增加牡丹种植效益,促进牡丹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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