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知识产权新法本月生效

2013/08/13发表

  8月1日,德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新法律,即“版权法第八修正案”,在一片争议声中正式生效。根据该法,除报纸、杂志及出版方的网站外,其他任何定期刊载新闻的主体,如新闻博客及其他一些刊载新闻的网站,也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未经授权擅自引用其内容的行为均属违法。这部被认为“严苛”的法律也加剧了谷歌等网络搜索引擎与出版商之间的博弈。

  新闻报道也将受到保护
  在德国,知识产权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孕育、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从历史的角度看,德国知识产权立法虽然落后于法国、英国甚至美国,但其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却一直为人所称道。自8月1日起,德国知识产权新法,即“版权法第八修正案”,更确切的说是一部“出版保护法”(LSR),在一片争议声中正式生效。这部新的法律仅适用于出版业,并能给予其“独家权利”。

  根据该法,任何新闻报道都受到新法律的保护。该法保护对象的范围较为广泛,不仅包括报纸、杂志和出版方的网站,也涵盖了新闻博客以及其他的一些刊载新闻的网站。

  即是说,任何定期刊载新闻的主体均被该法视作“典型出版商”。出版商对其“以商业为目的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或其中的任一部分”享有专有权,其他任何出版商如未经授权擅自引用,均属违反该法律的行为,“除非仅涉及个别单词或最小的文字片段”。

  这意味着,即使是在新闻评论、新闻链接中涉及的相关新闻内容,在搜集和使用时也会受到限制。

  存在争议性“灰色地带”
  然而,法律专家认为,该法案在实施过程中还将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灰色地带”。首当其冲的就是法案中提及的“典型出版商”。在新法中,在定义何为“典型出版商”时,并没有使用法律上的相关术语进行进一步、详细的阐释。

  另外,关于博主、讽刺作家、新闻评论员等,是否也应属于受该法保护的“出版商”范畴,民间的争议比较大。

  事实上,根据目前的法案内容来看,定期刊载新闻的博客无疑也将属于被保护范围,而那些提供新闻搜索、新闻评论的网站,也被与明镜在线、世界报在线等大型新闻网站归为一类。

  甚至有消息称,德国公共广播公司也同样适用于此法。究竟是否如此?在新闻编辑过程中经过所有新闻相关人员的授权许可是否必不可少?这些问题的答案目前还不得而知,我们只能拭目以待,看看德国法院对此法律的解读。

  对网络搜索引擎造成冲击
  另外,德国新的知识产权法的实施对于网络搜索引擎也将产生不小的冲击。无论相关的新闻搜索网站是否愿意,他们在提供新闻或者相关链接时都必须得到来源方的许可。任何跳过这一环节的行为都将是违法的,权利持有人有权对此提出警告,甚至对这些未经授权的使用提起诉讼,寻求法律的保护。而这所涉及的赔偿不是所有网站经营者都能承受的了的。

  与此同时,在新闻出版权的保护中,记者的相关权利也受到了一定影响。一方面,根据该法,记者不能二次利用自己的新闻报道,这将导致他们从出版商那里所获取的收入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如果一个自由记者为一家出版社撰稿,他不在稿件上注明允许谷歌新闻摘用,那么该记者的稿件将不会出现在谷歌新闻的搜索词条里,这样极可能大幅削减这篇报道的受关注度。不过,德国的立法机关已经多次强调,认为新法实施后可以保护作者的经济权益。

  加剧谷歌与出版商博弈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搜索引擎,谷歌是受德国新的知识产权法影响最严重的企业。之前,谷歌就以非常强硬的态度反对这一法案的通过。这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谷歌与德国出版商的“斗争”。即使如今该法案已成功通过并得以实施,也并不意味着两者的争端就此结束。

  在该法案通过之初,不少出版商都认为这将是他们与谷歌等搜索引擎斗争中获得的一场大胜,但事实并非出版商们估计的那样乐观。

  谷歌在德国乃至全球都拥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一旦新闻报道在谷歌的搜索中消失,那么出版商的受关注度将大幅下滑,进而影响其经济效益。法兰克福汇报的发言人就对这种“不可预见的经济风险”表现出了担忧。

  因此,不少德国出版商不得不允许谷歌享有免费短期摘录的权力。与此同时,谷歌还迫使出版商作出决定,如果他们不能接受免费向谷歌提供新闻内容,那么他们的信息就将从谷歌新闻中消失。

  事实上,早在今年6月底,谷歌就推出了一个自愿加入流程:即今后仍希望被谷歌新闻引用其信息的在线媒体,必须明确表明自己的态度。然而出版商也并不想因此妥协,以阿克塞尔斯普林格传媒公司为代表的德国诸多大型出版商,仍然希望谷歌能够为此支付一笔费用。

  在目前愿望无法实现的情况下,他们特别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法”,即出版商与谷歌达成一项自愿加入的协议,以便其以摘录的形式使用内容,“根据约定和明确的指示这只是暂时性的,直到我们可以规范地行使权利并且不再由谷歌单方面决定为止”。该出版商发言人亨德里克·朗格解释说,从长远来看,他们还是力争根据法律实现文字的付费使用,努力维护自己的权利。

  目前,新的知识产权法引起了德国社会各界的众多讨论。新闻搜索服务提供网Rivva的经营者弗兰克·韦斯特法尔表示,为了转载所有有趣的原始信息而逐个寻求许可,对于他们来说是“不能承受之重”。为此,他已经从网站的列表中删除了“大约650家地方报纸、杂志和他们的博客”。

  德国信息技术、通讯、新媒体协会也对法律的实施倍加指责:“我们从一开始就警告,该法案是敌视创新的,同时还伤害了互联网用户及网络经济。”

  同时,也有许多德国民众对该法案持负面看法。伴随着许多小型网络运营商的倒闭,更多的失业以及更大的社会压力将随之出现。网民甚至表示:“在即将到来的选举之前,我真的很想知道那些投票支持这项法案通过的国会议员的名字和长相!”看来,新法律虽然在一片争议声中得以正式实施,但围绕此法律的质疑声并未因此平息。

来源:《法制日报》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出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新闻纠错:13621279650 13621252760,邮箱:chinaip@chinaipmagazine.com

会员留言


只有会员才可以留言,请 注册登录